或許面對多年缺乏經營、事務龐雜難理的狀況,如何跨出第一步依然是個困擾的問題,這時我們建議熱心想要投入改變的居民,不妨先從累積信任的功夫開始做起。
隨著公部門對公寓大廈社區的日漸重視,台北、新北、桃園等幾個地方政府皆固定辦理優良公寓大廈的評選活動,所評等出的優良社區也逐漸成為其他社區想學習效仿的對象,以成功申請台北市整建維護補助經費的社區為例,兩者都是屋齡超過二十年以上的老舊大樓,也面臨長期缺乏有效管理、財務經費不充裕的窘境。
為求改變,面對如建築外牆面一樣斑駁的社區體質,並不是選擇大刀闊斧的改革,而是本著學者的研究精神,先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詳細研讀並釐清管理權責義務關係後,選擇先從「該做但沒做好」、「有做但缺乏說明」的例行小事做起,像是善用人情攻勢或法律程序將積欠的管理費逐一收回、設置意見箱方便住戶與管委會聯繫、頻繁地公告社區的各類動態。透過這種「有感」的治理方式,不僅一掃以往住戶「不知道委員會到底在做什麼」的疑慮,委員們也在過程中能更熟稔地掌握社區內的人情事理,爾後,才在「眾望所歸」的呼聲中,連任下屆委員並開始推動外牆整建、設備更新這類動輒千百萬的重大計劃。
『是否有優良社區的規約可以參考套用?』便成為我們服務過程中經常被探問的話題。然而細究優良社區的特性,除了有方法的經營出信任基礎外,還要能突破核心委員必須定期改選的限制,將「信任」的對像從特定人選擴及到整體管理組織,唯有如此才能讓共同訂定的規約制度,不至淪為徒具形式的存盤文件,而得以跨越歷屆改選,化成管理實務穩定運作。
要達到前述願景,除了靠初期少數居民的熱心投入,維持居民參與公共事務的管道暢通更是不可偏廢的基本功。曾經多次獲社區評選獎項的世紀皇家社區,便是透過每月兩次的「住戶意見交流會議」,面對面傾聽住戶對社區生活大小事的各種意見回饋後,再將議題帶到管理委員會議上討論。
猶記得多年前某次優良公寓大廈的評選行程,到訪的社區獨留一位總幹事負責接待,憑藉多年的管理實務,總幹事不僅能清楚說明社區規約、財務的來龍去脈,對於評選的提問亦能游刃有餘答辯,但最後這個社區並未獲得評審委員的青睞。
隨著管理知識的專業發展,有越來越多的公寓大廈社區將例行的管理工作委外給專業的物業管理公司或個人,而多數的住戶也習慣抱持「有人在負責就好」的消極心態,但一個成熟的社區管理機制應該是「住戶」、「管理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三方共同合作,其中作為社區最基本構成單位的「住戶」更是不可缺席的一角,因為其不僅是未來委員會的潛在成員,各種實際的案例都顯現,住戶長期的漠不關心,只會讓社區事務遭少數委員、物管公司把持而終至無法正常運作之境。
面對城市區的高昂房價,覓得一處安身之所已是窮畢生之力方可達成的目標,與其追求遙不可及的「豪宅」生活,倒不如打造一個適切生活的「好宅」空間,而這端賴每個居住其中的份子願意從「多留意公佈欄訊息」、「出席會議表達意見」等基本的參與功夫開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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